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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二 法律渊源

知识点二 法律渊源
  【概念解析】法律的渊源:
  亦称法律的形式,指法律的存在或表现形式。
  我国法律渊源
不包括判例(高院案例)。

 

渊源

制定机关

1

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

法律

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一般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

3

法规

行政法规

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4

规章

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审计署及直属机构(如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等)

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人民政府

5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6

国际条约或协定

国家或地区缔结的双边、多边协议

  【总结】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重点法条】(2017年变化)
  (1)法律解释与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解释法律,其作出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
同等效力。
  【提示】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可对基本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
  (2)部门规章(或地方政府规章)
不得自行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部门规章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3)设区的市级人大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
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4)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解释如果有原则性的分歧,报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或决定。

1395人看过 8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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