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预习第三章】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点

三千筱夜 一星青藤勋章

债权类型

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点

附条件的或附期限的债的请求权

条件成就或期限届满之日起

约定有履行期限的债的请求权

同一债务分期履行

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其他

清偿期届满之日起

未约定履行期限或者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确的债的请求权

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

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

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

其他

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

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

知道侵害事实和加害人之日起

(伤害明显——受伤之日;后确诊的——确诊之日)

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的请求权

自权利人知道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

国家赔偿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

撤销合同之诉

主张诉讼时效抗辩

不支持,撤销权为形成权,1年为除斥期间

被撤销后,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的请求权

从合同被撤销之日起

1050人看过 8年前

全部评论(2)

8年前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