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创业板上市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说明】创业板与主板和中小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在持续时间、治理结构、对董监高的要求、股权要求、法定障碍、内控和审计报告方面是相同的。以下只介绍有差异的内容。
| 主板、中小板 | 创业板 ★ |
| 都满足: | 二选一: |
|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 |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 |
| 最近3年内主业和董事、高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 最近2年内主业和董事、高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
| 最近一期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 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 |
| 发行人不得在最近3年内有重大违法行为,不得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 |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最近3年内有重大违法行为,不得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 |
|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国家产业政策 | 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
【总结】创业板上市口诀:两年盈利一千万,或是一年有盈利;一年营收五千万,主营一种符规范。发行之后三千万,两年稳定不变换;期末净资两千万,发行控股三不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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