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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的挂失止付,一起来看看

雨过_天晴
票据的挂失止付

程序

1.挂失止付并不是票据丧失后票据权利补救的必经程序;

2.挂失止付只是一种暂行性的应急措施:
1)申请挂失止付的当事人,必须在申请之前已经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起诉,或者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的3日内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起诉;否则挂失止付失效。

2)如果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2日内还没有收到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13日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

3.付款人在收到通知书前已经依法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接受挂失止付。

适用票据

1、已承兑的商业汇票;

2、支票;

3、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

4、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2138人看过 10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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