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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董事会的会议制度:

董事会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2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书面(不能口头)委托其他董事(不能是非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董事会的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不包括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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