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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包括什么?

(1)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公司财产贬值、流失、灭失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的,需要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4.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若股东、懂事、实际控制人未在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造成公司财产贬值、流失、灭失的,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1121人看过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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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解散、注销登记后,实际控制人承担法律责任人的条件。

1.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2.实际控制人承担法律的情形

(1)恶意处置。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

(2)虚假清算。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未清算就注销。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

(4)承诺。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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