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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收入确认存在舞弊风险可以考虑实施的“检查”程序具体包括哪些?

实务中,注册会计师通常可以考虑实施的“检查”程序如下:
  (1)对被审计单位主要供应商、客户进行实地走访,以确认相关采
购、销售交易的真实性。在实施实地走访程序时,注册会计师通常需要
关注以下问题:
  ①确认被访谈对象的身份真实性和适当性;
  ②确认主要供应商、客户是否与被审计单位存在关联方关系或“隐性”
关联方关系;
  ③观察主要供应商、客户的生产经营场地,判断其和被审计单位的交易
规模是否与其生产经营规模匹配;
  ④了解主要客户向被审计单位进行采购的商业原因;
  ⑤了解主要客户采购被审计单位商品的用途和去向,是否存在销售给被
审计单位指定单位的情况;
  ⑥了解主要客户采购自被审计单位商品的库存情况,必要时进行实地
察看;
⑦确认是否存在“抽屉协议”,如退货条款、价格保护机制;
  ⑧了解主要供应商向被审计单位销售的产品是否来自被审计单位的指定
单位;
  ⑨确认主要供应商、客户与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除了购销交易以外的资
金往来,如有,确认资金往来性质。
  (2)获取被审计单位主要供应商、客户资金流水,检查是否与被审计
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关联方存在大额资金往来,如有,
应确定该等资金往来是否与被审计单位收入舞弊有关。
  (3)获取被审计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键管理人员以及其他
关联方银行账户资金流水,检查是否存在前述各方提供资金配合被审计
单位虚构收入的情况。
  (4)利用企业信息查询工具,检查主要供应商和客户的股东至其最终
控制人,以确认主要供应商和客户与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5)对于采用经销模式的,检查经销商的最终销售实现情况

897人看过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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