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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训练】判断企业所得税处理是否存在不当之处

龙盛公司2×22年度销售收入为3000万元,利润总额为500万元。审计项目组在对龙盛公司2×22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内容进行检查时,发现以下事项:
  要求: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逐项判断龙盛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果存在不当之处,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
  (1)龙盛公司当年发生业务宣传费500万元、向某建材城支付赞助费50万元,申报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2)龙盛公司当年发生业务招待费100万元,申报时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作了税前扣除。
  
  (3)龙盛公司当年向其母公司支付200万元管理费,申报时作了全额扣除。
  
  (4)龙盛公司当年向某贫困山区直接捐赠100万元,申报时将占会计利润12%的部分作了税前扣除。
  
  (5)龙盛公司当年为全体员工缴纳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金额分别相当于职工工资总额的6%,计入工资核算,申报时作了全额扣除。
  
  (6)由于生产的A型产品价格波动,该类存货于2×221231日出现了减值,龙盛公司年末对该部分存货计提200万元减值准备,申报时将其作为存货损失作了全额扣除。
  
   (7)龙盛公司当年向残疾职工支付20万元工资费用,申报时作了加计扣除,税前扣除总金额为30万元。
  

   (82×22年,龙盛公司与一家境外公司签订了一项特许权使用合同。按照合同约定,龙盛公司每年应按B型产品的销售量向该境外公司支付特许权使用费。该境外公司未在中国设立任何分支机构。2×22年年末龙盛公司按当年销售量计提了应付境外公司的特许权使用费200万元,申报时作为税前扣除项目。2×22年龙盛公司尚未实际支付该特许权使用费,也未在申报时代扣代缴境外公司的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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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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