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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训练】递延所得税的确认

南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股份”)为A股上市公司,现正接受中思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其2×22年的年报审计,财务主管孙晨在计算递延所得税时,遇到下列问题,向注册会计师赵江征询意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1)至(6)项,假定不考虑职业道德的有关规定,代注册会计师赵江逐项回答财务主管孙晨提出的问题。
  (12×22年度南方股份发生巨额广告费用,财务主管希望赵江就广告费用是否可能涉及递延所得税的确认提出分析意见。
  
  (2)南方股份于2×22年购入两家联营企业,其中一家为海外公司,其适用的当地所得税率为12%,另一家联营企业为国内居民企业。财务主管希望赵江就相关联营企业投资的权益法核算是否可能涉及递延所得税的确认提出分析意见。
  
  (3)南方股份于2×22年购入某上市公司的股票,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财务主管希望赵江就该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是否可能涉及递延所得税的确认提出分析意见。
  
  (4)在编制2×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时,南方股份将向子公司销售产品形成的内部交易进行了抵销。财务主管希望赵江就该合并抵销调整是否可能涉及递延所得税的确认提出分析意见。
  
  (5)南方股份于2×22年购置并使用若干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按照税法相关规定,相关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的应纳税额中抵免。财务主管希望赵江就上述税收优惠是否可能涉及递延所得税的确认提出分析意见。
  
  (6W公司是南方股份设立在内陆地区的子公司,享受国家规定的15%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南方股份公司在编制2×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时,将其向子公司W公司销售存货所形成的内部交易予以抵消。截至2×22年末,W公司从南方股份购入的该存货部分尚未投入使用也未对外销售而留存于W公司存货余额中,由此产生的该存货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为500万元。
  南方股份在编制2×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述存货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利润,按照南方股份的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25%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125万元。财务主管希望赵江就上述合并报表层面确认的递延所得税是否恰当提出分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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