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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舞弊和法律法规的考虑

1、甲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A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甲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关于舞弊与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相关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甲公司2022年发生一起员工虚报销售费用事件,金额10万元,考虑到相关控制存在缺陷,A注册会计师未予以信赖,通过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获取了与销售费用相关的审计证据。
(2)销售总经理挪用客户回款50万元,A注册会计师就该事项与总经理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因管理层已同意调整该错报并对相关内部控制缺陷进行整改,A注册会计师未再执行其他审计工作。
(3)2022年12月31日,A注册会计师监盘库存现金时发现出纳员挪用现金1000元,后又退回挪用现金。A注册会计师认为该事项不重大,在审计报告日前与管理层通报了该事项,未与治理层进行沟通。
(4)因以前年度审计中未发现收入舞弊情况,A注册会计师认为甲公司2022年度收入确认不存在舞弊风险,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上述理由和结论。
(5)注册会计师针对其注意到的甲公司可能存在的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实施了一系列程序,包括阅读会议纪要;向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内部或外部法律顾问询问诉讼、索赔及评估情况;对某类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实施细节测试。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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