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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训练】应收账款询证

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是一家中国境内主板上市公司,主要从事酒类产品的
开发、生产和销售业务。2×22年,XYZ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XYZ事务所)首次接受委
托,负责审计A公司2×22年度集团合并财务报表,XYZ事务所委派注册会计师甲担任审计项
目合伙人。根据向A公司管理层的询问,了解到以下情况:
B公司是A公司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酒类产品的国内销售业务,主要产品
包括白酒、啤酒等。通常,B公司的运输部门将产品交付客户处,取得客户签字的收货确认
单时确认收入的实现。C公司是A公司90%持股的子公司,其余10%的股份由外资KKW公司持
有,主要从事酒类产品的出口销售业务。通常,C公司运输部门将相关产品装船,并在取得
装船单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审计经理在复核审计项目组成员销售与收款循环实质性程序的相关工作底稿时,注意到
以下记录:
1.审计项目组对某国内客户发送应收账款询证函,回函直接寄至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
成员发现,回函结果较账面金额存在300万元低估差异。经询问财务经理得知,回函差异是
由于公司在2×22年12月31日向该客户发出一批产品(合同价款300万元),同时确认了应收
账款300万元及相应的销售收入。该客户于2×23年1月7日收到这批产品。其回函未将该300
万元款项包括在回函金额中,经检查相关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出库单以及相关记账凭
证,没有发现异常。审计项目组认为该回函差异不构成错报,无须实施进一步的审计程序。
2.审计项目组对某国外客户发送应收账款询证函,两次寄发均未收到回函,审计项目组
执行替代测试程序,从应收账款借方发生额选取样本,检查相关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出
库单以及相关记账凭证,并确认这些文件中的记录是一致的,没有发现异常。审计项目组认
为无须实施进一步的审计程序。
3.2×22年,B公司与北京某经销商签订经销协议,协议约定,由经销商代销B公司的果
味啤酒,双方按照实际售出数量定期结算,未售出商品由B公司收回,经销商就所销售果味
啤酒收取提成费100元/箱。6月20日,B公司向经销商发货。经测试,B公司在发出产品时确
认收入,相关单据齐全一致。同时,审计项目组留意到,截至年末,B公司未就上述交易申
报缴纳增值税,财务经理解释称由于尚未收到经销商的结算清单及货款。审计项目组认为无
须实施进一步的审计程序。
要求:
根据资料的第1至3项,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代替审计经理逐项判断审计项目组的做法
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果存在不当之处,提出恰当的改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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