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审计2

2、

ABC会计师事务所的A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甲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确定的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为200万元,实际执行的重要性为100万元。审计工作底稿中与函证相关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审计项目组评估认为应收账款的重大错报风险为低水平,对甲公司2022年11月30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实施了函证程序,未发现差异。2022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较11月30日无重大变动。审计项目组据此认为已对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存在认定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针对应收账款可能存在高估风险,A注册会计师将应收账款明细账中的账面金额高于200万元的项目全部作为函证对象,将账面金额低于200万元的项目采用审计抽样,选取样本实施函证。
(3)审计项目组负责填写询证函信息,甲公司业务员负责填写询证函信封,审计项目组取得加盖公章的询证函及业务员填写的信封后,直接到邮局将询证函寄出。
(4)甲公司管理层拒绝审计项目组向客户乙公司寄发询证函,审计项目组直接针对甲公司应收乙公司销货款实施了替代审计程序。
(5)客户丙公司的回函并非询证函原件。甲公司财务人员解释,在催收回函时,由于丙公司财务人员表示未收到询证函,故将其留存的询证函复印件寄送给了丙公司,并要求丙公司财务人员将回函直接寄回至ABC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组认为该解释合理,无须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审计项目组及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280人看过 1年前

全部评论(3)

1年前

1年前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