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核程序(7个程序★★★)
在实施项目质量复核时,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应当实施下列程序:(7个程序)
1.阅读并了解相关信息,这些信息包括:
(1)与项目组就项目和客户的性质和具体情况进行沟通获取的信息;
(2)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监控和整改程序进行沟通获取的信息,特别是针对可能与项目组的重大判断相关或影响该重大判断的领域识别出的缺陷进行的沟通。
2.与项目合伙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讨论重大事项,以及在项目计划、实施和报告时作出的重大判断。
3.选取部分与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相关的业务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并评价下列方面:
(1)作出这些重大判断的依据,包括项目组对职业怀疑的运用(如适用);
(2)业务工作底稿能否支持得出的结论;
(3)得出的结论是否恰当。
4.对于财务报表审计业务,评价项目合伙人确定独立性要求已得到遵守的依据。
5.评价是否已就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涉及意见分歧的事项进行适当咨询,并评价咨询得出的结论。
6.对于财务报表审计业务,评价项目合伙人得出下列结论的依据:
(1)项目合伙人对整个审计过程的参与程度是充分且适当的;
(2)项目合伙人能够确定作出的重大判断和得出的结论适合项目的性质和具体情况。
7.针对下列方面实施复核:
(1)针对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复核被审计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以及审计报告中对关键审计事项的描述(如适用);
(2)针对财务报表审阅业务,复核被审阅财务报表或财务信息,以及拟出具的审阅报告;
(3)针对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以外的其他鉴证业务或相关服务业务,复核业务报告和鉴证对象信息(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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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