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3 /其他特殊项目的审计】 -20220305
ABC会计师事务所首次接受委托,审计甲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A注册会计师担任审计项目负责人,在审计过程中,与关联方审计相关事项的摘录如下:
(1)甲公司与其非控股股东发生重大债务重组,A注册会计师将该交易认定为超出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关联方交易,与该交易相关的内部控制在上一年度测试有效,A注册会计师信赖以前审计获取的审计证据,并实施实质性程序。
(2)甲公司于年初与其子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以预付款的形式支付采购款,截至年末,相关设备尚未交付,A注册会计师将交易价格与类似公平交易的价格进行对比,未发现明显差异,据此认为相关事项不存在重大错报风险。
(3)为确定是否存在甲公司管理层以前未识别或未向审计项目组披露的关联方关系或交易时,A注册会计师检查了以下记录和文件:①实施审计程序时获取的银行询证函;②实施审计程序时获取的律师回函;③股东登记名册和纳税申报表。
(4)甲公司以500万元向具有支配性影响的母公司购买一项资产,金额重大。A注册会计师了解到该交易已经董事会授权和批准,因此,认为不存在重大错报风险,拟通过检查合同等相关支持性文件获取审计证据。
(5)甲公司向其联营公司提供委托贷款1 000万元,按照年利率8.5%收取资金占用费,管理层解释称相关款项均于本期收回,期末无余额,无须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上述交易。A注册会计师检查了收回委托贷款和资金占用费的银行入账单,据此认为不存在重大错报。
(6)甲公司2019年某新增客户的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比例高达15%,A注册会计师认为其很可能是甲公司的关联方,A注册会计师在询问管理层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后仍无法确定,拟因此发表保留意见。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存在,请说明理由。
3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