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工作底稿-编制人员和复核人员及执行日期
通常,需要在每张工作和完成复核的底稿上注明执行审计工作的人员和复核人员,完成该项工作的日期以明确责任。
在底稿中注册会计师应当记录:
1.测试的具体项目或事项的识别特征;
2.审计工作的执行人员及完成审计工作的日期;
3.审计工作的复核人员及复核的日期和范围。
在需要项目质量复核的情况下,还需要注明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及复核的日期。
【知识点拨】以上所提到的每张工作底稿,不是指每一页。如果同一性质的程序或事项,一般编制在同一索引号中,可以仅在底稿第一页上签名和记录时间(即每张不是每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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