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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3、函证(四)函证的控制

注册会计师应对询证函的发送和回收保持控制。在发函前,应核实询证函中填列的被询证者的信息(包括名称、地址等)真实性,对发送和回收的控制。
函证的控制:
发送 回收
邮寄 为避免拦截或修改应亲自寄发,不适用被审计单位的邮寄设施 回函应直接寄给注册会计师,验证回函是否为原件,核实发件方名称、地址、邮戳的一致性等。
跟函 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对询证函的控制,对被审计单位和被询证者之间串通舞弊的风险保持警觉 了解被询证处理函证的通常流程和处理人员;确认处理询证函人员的身份和处理权限,如索要名片,观察员工卡或姓名牌等;观察其是否按照正常流程认真处理询证函;
电子 采用一定的程序(如加密技术、电子数据签名技术、网页真实性认证程序等)为电子形式的回函创造安全环境 当注册会计师存有疑虑时与被询证者联系(如电话联系)以核实回函的来源及内容,必要时可要求被询证者提供回函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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