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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CPA 2024年会计学习之路 第14章 特殊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4)

 2.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
  卖方兼承租人应当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买方兼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买方兼出租人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新租赁准则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出租人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企业应当进行以下调整:
  (1)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付租金进行会计处理;
  (2)销售对价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买方兼出租人向卖方兼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
  同时,承租人按照公允价值调整相关销售利得或损失,出租人按市场价格调整租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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