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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持股的交叉持股的

处理原则
  对于子公司持有的母公司股权,应当按照子公司取得母公司股权日所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将其转为合并财务报表中的“
库存股”来反映;对于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权所确认的投资收益(如利润分配或现金股利),应当进行抵销处理。子公司将所持有的母公司股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同时冲销子公司累计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比照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254人看过 11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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