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开启CPA 2024年会计学习之路 第14章 租赁的界定(3)

 3.实质性替换权
  即使合同已对资产进行指定,如果资产供应方在整个使用期间拥有对该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则该资产不属于已识别资产。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表明资产供应方拥有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
  (1)资产供应方拥有在整个使用期间替换资产实际能力
  即,客户无法阻止供应方替换资产,且用于替换的资产对于资产供应方而言易于获得或者可以在合理期间内取得。
  (2)资产供应方通过行使替换资产的权利将获得经济利益。即,替换资产的预期经济利益将超过替换资产所需成本。

68人看过 4月前

全部评论(1)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