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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CPA 2024年会计学习之路 第13章 金融资产转移(13)

 【备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应当重点关注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相关判断指标有三个:
  ①如果转入方能够单独将转入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与其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的第三方,且企业(转出方)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说明转入方有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同时表明企业(转出方)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从而应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②转入方是否能够将转入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与其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的第三方,应当关注该金融资产是否存在活跃市场。如果不存在活跃市场,即使合同约定转入方有权处置金融资产,也不表明转入方有“实际能力”。
  ③转入方是否能够单独出售所转入的金融资产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销售加以限制(是否可以自由地处置所转入金融资产),主要关注是否存在与出售密切相关的约束性条款。比如:存在重大价内看涨期权时,表明转入方无出售此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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