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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导致债权终止确认  债权人应当根据其分类,继续计量原金融资产。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权,债权人应当根据重新议定合同的现金流量变化情况,重新计算(折现)该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记入“投资收益"科目。  重新计算的该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应当根据将重新议定或修改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债权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确定,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重组债权,应按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所产生的成本或费用,债权人应当调整修改后的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并在修改后重组债权的剩余期限内摊销。账务处理如下:  借:投资收益    贷:债权投资等(重新计算的账面余额与原账面余额的差额)  或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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