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
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组合应当至少同时具有一项投入和一项实质性加工处理过程,且二者相结合对产出能力有显著贡献,该组合才构成业务。
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组合是否有实际产出并不是判断其构成业务的必要条件。
企业应当考虑产出的下列情况分别判断加工处理过程是否是实质性的:
1)该组合在合并日无产出的,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加工处理过程应判断为是实质性的:
①该加工处理过程对投入转化为产出至关重要;
②具备执行该过程所需技能、知识或经验的有组织的员工,且具备必要的材料、权利、其他经济资源等投入,例如技术、研究和开发项目、房地产或矿区权益等。
2)该组合在合并日有产出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加工处理过程应判断为是实质性的:
①该加工处理过程对持续产出至关重要,且具备执行该过程所需技能、知识或经验的有组织的员工;
②该加工处理过程对产出能力有显著贡献,且该过程是独有、稀缺或难以取代的。
企业在判断组合是否构成业务时,应当从市场参与者角度考虑可以将其作为业务进行管理和经营,而不是根据合并方的管理意图或被合并方的经营历史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