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公允价值模式

公允价值模式
  (一)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条件:
  1.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
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2.企业能够从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
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二)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会计处理(类似交易性金融资产)
  1.处理原则
  三不原则:不折旧、不摊销、不提减值准备,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2.账务处理
  (1)调整公允价值变动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或相反。
  (2)确认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75人看过 11月前

全部评论(1)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