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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资产清偿债务或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1.债权人受让金融资产(按照22号金融工具准则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应当以其
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确认金额与债权终止确认日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投资收益”科目。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等
    坏账准备等
    贷:应收账款等
      投资收益(倒挤差额,或借)
  (1)受让的是交易性金融资产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务重组日本身的公允价值)
    坏账准备等
    贷:应收账款等
      银行存款(支付的交易费用)
      投资收益(倒挤差额,或借)
  (2)受让其他金融资产
  借: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债务重组日本身的公允价值+交易费用)
    坏账准备等
    贷:应收账款等
      银行存款(支付的交易费用)
      投资收益(倒挤差额,或借)
374人看过 11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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