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涉及的交易和事项(年年考)
交易和事项 | 适用准则 |
1.换出资产为存货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
2.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 |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
3.交换的资产包括属于非货币性资产的金融资产 | 金融资产的确认、终止确认和计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涉及使用权资产或应收融资租赁款 | 相关资产的确认、终止确认和计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
5.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构成权益性交易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一方直接或间接对另一方持股且以股东身份进行交易的,或者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双方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交易实质是交换的一方向另一方进行了权益性分配或交换的一方接受了另一方权益性投入的,适用权益性交易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例如,集团重组中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划拨、划转行为,在股东或最终控制方的安排下,企业无代价或以明显不公平的代价将非货币性资产转让给其他企业或接受其他企业的非货币性资产) |
交易和事项 | 适用准则 |
6.其他不适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交易和事项 | (1)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非货币性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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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