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义务确认负债的条件 1.企业因重组而承担了重组义务 2.满足预计负债的三项确认条件 下列情况同时存在时,表明企业承担了重组义务: (1)有详细、正式的重组计划(包括重组涉及的业务、主要地点、需要补偿的职工人数及其岗位性质、预计重组支出、计划实施时间等) (2)该重组计划已对外公告 (四)重组义务的计量 企业应当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 与重组有关支出的判断表支出项目包括不包括不包括的原因自愿遣散√ 强制遣散(如果自愿遣散目标未满足)√ 将不再使用的厂房的租赁撤销费√ 将职工和设备从拟关闭的工厂转移到继续使用的工厂 √支出与继续进行的活动相关剩余职工的再培训 √支出与继续进行的活动相关新经理的招募成本 √支出与继续进行的活动相关推广公司新形象的营销成本 √支出与继续进行的活动相关对新分销网络的投资 √支出与继续进行的活动相关重组的未来可辨认经营损失(最新预计值) √支出与继续进行的活动相关特定不动产、厂场和设备的减值损失 √减值准备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进行评估,并作为资产的抵减项 【提示】1.在计量与重组义务相关的预计负债时,不考虑处置相关资产(厂房、店面,有时是一个事业部整体等)可能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即使资产的出售构成重组的一部分也是如此,这些利得或损失单独确认。 2.自愿遣散和强制遣散支出(辞退福利)根据或有事项准则估计,核算时按照职工薪酬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