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值
(1)减值损失的确认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账务处理如下:
(2)减值损失的转回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款①减②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账务处理如下:
借: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11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