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
1.初始计量产生的税会差异
主要来自于加计扣除。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或100%:制造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或200%:制造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摊销。
(1)费用化部分形成永久性差异
(2)资本化部分(形成无形资产)
账面价值=资本化支出
计税基础=账面价值×175%
2.后续计量产生的差异
主要产生于对无形资产是否需要摊销、无形资产摊销方法、摊销年限、预计净残值的不同以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1)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
账面价值=实际成本-会计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计税基础=实际成本-税法累计摊销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账面价值=实际成本-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计税基础=实际成本-税法累计摊销
11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