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年6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向其销售A、B、C三种不同型号的设备,合同总价款为300万元。其中,A型号设备的单独售价为90万元,B型号设备的单独售价为80万元,C型号设备的单独售价为150万元。合同约定,A、C型号设备于2×21年6月1日(合同开始日)交付,B型号设备于2×21年8月1日交付。当A、B、C型号设备均交付之后,甲公司可以收取300万元的合同对价。根据以往惯例,甲公司经常以220万元的价格将A、C型号设备打包销售,并且经常以80万元的价格单独销售B型号设备。假定A、B、C三种型号设备分别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其控制权在交付时转移给乙公司。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有关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中不正确的是( )。
A.
A型号设备应分摊的交易价格为90万元
B.
B型号设备应分摊的交易价格为80万
C.
C型号设备应分摊的交易价格为137.5万元
D.
2×21年6月1日确认销售收入220万元
11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