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18年6月1日发行票面年利率4%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总额1 000万元,共10万份,每份债券可于三年后转换为
甲公司2×18年6月1日发行票面年利率4%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总额1 000万元,共10万份,每份债券可于三年后转换为80股面值为1元的普通股。2×19年甲公司发生净亏损5 830万元,2×19年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5 000万股,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设不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的分拆。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19年的稀释每股收益为( )。
A.1元/股
B.-1.17元/股
C.-1元/股
D.1.17元/股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