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22年1月18日,该公司外购一台生产经营用设备,该设备的购买价款为500万元,进项税额为65万元。在安装过程中,甲公司领用生产用原材料的成本为3万元;领用库存商品的成本为90万元,公允价值为100万元(等于计税价格);支付薪酬5万元;为使该设备符合甲公司特定用途,支付其他费用2万元。2×22年10月16日,该设备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4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在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情况下,该项设备在2×23年应计提的折旧额为( )。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