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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2024CPA 会计学习之路 第八章负债(3)

2.主要业务账务处理

1)购销业务的会计处理

①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允许抵扣的账务处理

借: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月已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

      —待认证进项税额(当月未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②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简易计税(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

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早于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应将相关销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待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

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早于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的,应将应纳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时,应按扣除增值税额后的金额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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