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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CPA 2024年会计学习之路 第9章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企业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按设定提存计划相同的原则进行处理。
  2.企业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应当适用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3.在报告期末,企业应当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
  ②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③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应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成本
  4.长期残疾福利水平取决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长短的,企业应当在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确认应付长期残疾福利义务,计量时应当考虑长期残疾福利支付的可能性和预期支付的期限;长期残疾福利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长短无关的,企业应当在导致职工长期残疾的事件发生的当期确认应付长期残疾福利义务。
  5.递延酬劳包括按比例分期支付或者经常性定额支付的递延奖金等。这类福利应当按照奖金计划的福利公式来对费用进行确认,或者按照直线法在相应的服务期间分摊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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