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固定资产后续支出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
后续支出的处理原则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一)资本化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改造的,应将相关固定资产的原价、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转销,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并停止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发生的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待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并按重新确定的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会计分录:
(1)将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2)扣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借:银行存款(被替换部件售价)
营业外支出(差额)
贷:在建工程(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3)发生资本化的后续支出时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
(4)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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