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情形
不得抵扣 | ①企业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按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全额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
②因发生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等,原已计入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但按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 |
③因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列入异常凭证范围,按税务机关通知要求,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的,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以后经税务机关核实,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或出口退税相关规定的,纳税人可以继续申报抵扣或者重新申报出口退税,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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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