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合营安排的分类
1.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2)合营企业
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2.合营安排类别的鉴定
(1)单独主体
具有可单独辨认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财务安排和会计记录,并且具有一定法律形式的主体,构成法律认可的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
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合作企业等。某些情况下,信托、基金也可被视为单独主体。
(2)合营安排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
当合营安排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时,该合营安排为共同经营。在这种情况下,合营方通常通过相关约定享有与该安排相关资产的权利、并承担与该安排相关负债的义务,同时,享有相应收入的权利、并承担相应费用的责任,因此该合营安排应当划分为共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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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