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4月1日,甲公司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生产用机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为17万元;支付的运输费价税合计数为5 550元(已取得运输费专用发票,运输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1%);款项均已通过银行存款支付。安装设备时,领用外购的一批工程物资,价值为10万元,进项税额为1.7万元,应支付的安装工人的工资为3 000元,发生的专业人员服务费为2 000元,发生的员工的培训费的金额为1 5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的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为( )。
A.
111万元
B.
128.055万元
C.
110.945万元
D.
111.055万元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