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2×21 年 7 月 1 日,甲公司承诺向乙公司转让两种可明确区分的产品 X 和 Y。产品X在合同开始时转让给乙公司,而产品Y则于 2×22 年 3 月 31 日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承诺支付的对价包含固定对价 1000 万元和估计值为 200 万元的可变对价,甲公司将可变对价估计值纳入交易价格(符合条件)。2×21 年 11 月 30 日,合同范围进行了修订:2×22 年 6 月 30 日将产品Z转让给乙公司,合同价格增加了 300 万元(固定对价),该增加额并不反映产品Z的单独售价。三种产品 X、Y、Z 的单独售价相同,均可明确区分,且可变对价不符合只分摊给某一履约义务或某两项履约义务的标准。在合同修订后,但交付产品Y和产品Z之前,甲公司将其关于预计有权获得的可变对价的估计值修正为 240 万元,增加的 40 万元仍归属于在合同修订前承诺的可变对价。甲公司认为,该可变对价估计的变动额可纳入交易价格(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金额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下列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2×21 年 7 月 1 日产品 X 应确认的收入为 600 万元
B.2×22 年 3 月 31 日产品 Y 应确认的收入为 470 万元
C.2×22 年 6 月 30 日产品 Z 应确认的收入为 340 万元
D.产品 X 应承担合同修订后可变对价的后续变动
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