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年12月31日甲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乙公司的专利权作为无形资产应当列报的金额为( )。 A.
甲公司为乙公司的母公司。2×21年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专利权销售合同,将自行研发的一项专利权销售给乙公司,售价为550万元,当日收取价款。专利权的成本为400万元。乙公司将购买的专利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购入后即投入使用。乙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摊销,预计该专利权可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不考虑其他因素,2×21年12月31日甲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乙公司的专利权作为无形资产应当列报的金额为( )。
A.
550万元
B.
400万元
C.
440万元
D.
320万元
甲公司为乙公司的母公司。二者其实是一个整体,二者之间发生的交易也不会产生增值,因此站在合并报表的角度,应该按照原来的成本入账并按照原来的方法计提摊销,列示在合并报表中。站在企业集团角度,专利权的初始成本为400万元,专利权转让价款550万元与成本400万元之差为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需要抵销。甲公司2×21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乙公司的专利权作为无形资产应当列报的金额=400-400/5=320(万元)。个别报表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550
贷:无形资产 400
资产处置损益 150
站在企业集团角度,资产处置损益150(550-400)应在合并报表中抵销。
合并报表中调整抵消分录:
借:资产处置收益 150
贷:无形资产 150
借:无形资产 (150/5)30
贷:管理费用 30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