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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CPA 2024年会计学习之路 第2章 存货的期末计量(4)

 2.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全额提取减值准备:
  (1)已霉烂变质的存货;
  (2)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
  (3)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4)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三)科目设置及会计分录
  1.需设置的科目
  “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准备”
  2.会计分录
  (1)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2)反冲时:反之即可
  (四)存货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
  1.单项比较法

 2.分类比较法

  适用于数量较多、单价较低的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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