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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是乙公司股东,为了弥补乙公司临时性经营现金流短缺,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 1000 万元无息借款,并约定于 1 年后收回。借款期满时,尽管乙公司具有充足的现金流,甲公司仍然决定免除乙公司部分本金还款义务,仅收回 200 万元借款。  问:甲公司和乙公司是否确认债务重组相关损益?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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