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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CPA 2023年会计学习之路 第30章 知识点3 民间非营利组织特定业务的核算(3)

  (二)捐赠收入的核算

  1.捐赠基本的特征为:无偿的;自愿的;捐赠中资产或劳务的转移不带有商业目的。

  2.捐赠收入的分类

  按照捐赠方对捐赠的资产提出限制性条件(时间限定或范围限定等),分为两类: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

  3.捐赠承诺

  民间非营利组织对于捐赠承诺,不能确认收入,但可以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

  4.劳务捐赠

  民间非营利组织对于劳务捐赠,不能确认收入,但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相关披露。

  5.捐赠收入的账务处理

  通常情况下,捐赠收入设置两个明细科目,为“捐赠收入——限定性收入”和“捐赠收入——非限定性收入”。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捐赠收入”科目。会计期末,捐赠收入的明细科目要结转入净资产,“捐赠收入——限定性收入”余额结转入“限定性净资产”,“捐赠收入——非限定性收入”余额结转入“非限定性净资产”。因此,这里也可以看出,非营利组织的净资产能反映出接受了多少捐赠。

  对于附捐赠条件的捐赠业务,比如捐赠业务做完后,对于余下的款项要退回,则要按需偿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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