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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有关企业发行的权益工具的会计处理中,不正确的是( )。
A.
甲公司发行的优先股要求每年按6%的股息率支付优先股股息,则甲公司承担了支付未来每年6%股息的合同义务,应当就该强制付息的合同义务确认金融负债
B.
乙公司发行的一项永续债,无固定还款期限且不可赎回、每年按8%的利率强制付息;尽管该项工具的期限永续且不可赎回,但由于企业承担了以利息形式永续支付现金的合同义务,因此应当就该强制付息的合同义务确认金融负债
C.
丙公司发行了一项无固定期限、能够自主决定是否支付本息的可转换优先股,按相关合同规定,该优先股的持有方将在第5年末将该工具强制转换为可变数量的普通股,因此丙公司应将该优先股分类为金融负债
D.
丁公司发行了一项年利率为8%、无固定还款期限、可自主决定是否支付利息的不可累积永续债,该永续债票息在丁公司向其普通股股东支付股利时必须支付(即“股利推动机制”),丁公司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能够自主决定普通股股利的支付。鉴于丁公司发行该永续债之前多年来均支付了普通股股利,因此应将该永续债整体分类为金融负债
247人看过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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