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年1月1日,甲公司从二级市场购入乙公司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12万张,以银行存款支付价款1 050万元,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12万元。该债券系乙公司于2×19年1月1日发行,每张债券面值为100元,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5%,每年年末支付当年度利息。甲公司根据其管理该债券的业务模式和该债券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该债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期收取利息,到期收回本金。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持有乙公司债券至到期累计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是( )。
A.
120万元
B.
258万元
C.
270万元
D.
318万元
借:债权投资——成本 1 200
贷:银行存款 1 062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 138
折价发行债券情况下,期末确认利息的分录为:
借:应收利息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
贷:投资收益
由于本期应确认实际利息(即投资收益)=应收利息(票面利息)+利息调整的摊销金额,所以,累计确认的实际利息收入=利息调整摊销总额138+累计确认的应收利息(1 200×5%×2)=258(万元)。
【提示】累计确认的应收利息=面值×票面利率×年数,2×19年1月1日发行3年期的债券,那么在2×20年1月1日时还有2年,所以累计确认的应收利息=1 200×5%×2。
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