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开启CPA 2023年会计学习之路 第26章 知识点4 反向购买(7)

  3.每股收益的计算

  发生反向购买当期,用于计算每股收益的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

  ①自当期期初至购买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量应假设为在该项合并中法律上母公司(会计上的子公司)向法律上子公司股东发行的普通股股数。

  ②自购买日至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量为法律上母公司实际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

  反向购买后对外提供比较合并财务报表的,其比较前期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基本每股收益,应以法律上子公司在每一比较报表期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损益除以在反向购买中法律上母公司向法律上子公司股东发行的普通股股数计算确定。

  上述假定法律上子公司发行的普通股股数在比较期间内和自反向购买发生期间的期初至购买日之间内未发生变化。如果法律上子公司发行的普通股股数在此期间发生了变动,计算每股收益时应适当考虑其影响进行调整。

344人看过 1年前

全部评论(1)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