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
甲公司为货物运输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差额征税方式计算交纳增值税。某月发生了一笔业务,承担A公司一批货物的运输,将货物从北京运往广州,其中从北京到上海由甲公司负责运输,从上海到广州由乙公司负责运输(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单独支付乙公司运输费用,该业务甲公司从A公司取得价款10.9万元(含增值税),支付给乙公司4.36万元(含增值税),已知运输业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9%,该公司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不考虑其他因素,该项业务甲公司应计算缴纳的增值税额为( )。
A.
0.9万元
B.
0.36万元
C.
0.54万元
D.
0
借:银行存款 10.9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0.9
借:主营业务成本 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0.36
贷:银行存款 4.36
所以,因该项业务甲公司应该缴纳的增值税=0.9-0.36=0.54(万元)。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