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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原材料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建筑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9%。2×22年,甲公司决定购入一项房地产用于对外出租。3月1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经营租赁合同,约定自写字楼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将这栋写字楼出租给乙公司,为期5年。4月5日,甲企业实际购入写字楼,支付不含税价款共计1 200万元。该项写字楼随即进入建设安装阶段,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直接人工支出为100万元,领用原材料成本100万元,发生其他支出10万元。甲公司建设安装完成后,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入账价值为( )。
A.
1 427万元


B.
1 410万元


C.
1 200万元


D.
1 400万元
448人看过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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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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