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发生以下交易或事项: 1.2×22年2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甲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发生以下交易或事项:
1.2×22年2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甲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5年期的租赁合同,将其
原自用的5 000平方米办公楼租赁给乙公司,年租赁付款额为120万元,自当日起租。甲公司
该办公楼原价为1 000万元,至出租日已计提折旧4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出租日该办公
楼的公允价值为2 000万元。12月31日,该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2 100万元,当日,甲公司已
一次性收到当年租金120万元。
2.2×23年2月1日,乙公司将该5 000平方米办公楼转租给丙公司(非关联方),期限为2
年。当日,乙公司已一次性收取当年租金150万元。
其他有关资料:
(1)甲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2)不考虑初始直接费用和增值税等其他相关因素。
要求:
1.根据资料第1项,说明甲公司该办公楼在其2×22年度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中
分别应当如何列报,并简要说明理由。
2.根据资料第2项,判断乙公司将5 000平方米办公楼转租是经营租赁还是融资租赁,说
明理由,并简要说明乙公司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