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19年、2×20年股权投资业务等有关资料如下:(1)2×19年1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1 000万元取得了乙公司10%的股权,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2×19年1月1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1 000万元。(2)2×19年3月2日,乙公司宣告发放2×18年度现金股利,甲公司于当日收到50万元现金股利;2×19年12月31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 250万元。(3)2×20年1月5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2 500万元购入乙公司20%的股权。至此持股比例达到30%,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采用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新增投资当日,原股权的公允价值仍为1 250万元。2×20年1月5日乙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3 000万元。假定甲公司按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不计提任意盈余公积。不考虑其他因素,2×20年1月5日,甲公司取得乙公司新增20%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 )。
A.
3 750万元
B.
3 575万元
C.
3 500万元
D.
3 600万元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