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9年8月,甲公司取得乙公司16%股权。按投资协议约定,甲公司在成为乙公司股东后,向乙公司董事会派出一名成员。乙公司章程规定:(1)公司的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由董事会制定,董事会由7名成员组成,有关决策在提交董事会讨论后,以简单多数表决通过;(2)公司的合并、分立,股东增减资等事项需要经股东会表决通过方可付诸实施。从乙公司董事会实际运行情况来看,甲公司派出的董事会成员提出过几次议案,在其他方提出有关议案进行表决时也代表甲公司提供了表决意见。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关于甲公司对其所持股份进行会计核算,应确认的资产性质为( )。
A.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B.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C.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D.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年前